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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3/16 14:41:44 作者:示范办 来源:示范办

关于开展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州教育局、财政局,职教园区管委会,部分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和《甘肃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精神,根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建设,积极稳妥地做好项目建设学校评选工作,结合全省中等职业教育省级示范学校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甘肃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学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按照“客观公正、统筹兼顾、好中选优”的原则,结合各市州教育、财政部门推荐意见,依据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条件,组织专家组评审。

二、评选程序

1.建立省级评审专家组,召开省级评审专家组工作会议,认真学习政策文件、领会精神实质,并制定相关的评审方案。

2.现场答辩:项目学校参加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的集中现场答辩会,介绍项目实施的基础、规划及设想。

3.专家评审:专家组根据通过现场答辩情况,结合《项目申报书》、《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对项目申报学校进行综合评价,并进行排序。

4.统筹遴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专家评审情况和省内国家级中职示范校区域布局,综合考虑,初步确定入围学校。

5.审批公示:确定省级示范学校入选项目学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分批发文公布。

6.专家论证: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深入项目学校,实地调研、论证,帮助项目学校进一步明确创建思路、目标、内容、举措,指导项目学校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建设任务书》,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正式立项。

7.实施建设:各项目学校以《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建设任务书》为依据,开始实施项目建设。

三、答辩学校名单

结合各市州教育、财政部门推荐意见,综合考虑,确定以下学校参加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答辩会(名单附后)。

四、答辩时间和地点

4月20日上午9:00,召开答辩会(地点待定)。

五、项目申报学校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及要求

1.项目申报答辩报告:字数不超过2000字,答辩不超过10分钟,结构同“现场答辩PPT”,需提交15份。

2.现场答辩PPT:内容涵盖办学理念、学校管理、基础条件、校企合作、教育教学、办学效益、建设规划等七个方面,充分体现20项遴选条件,高度总结、简洁明了,不超过40页。

3.视频资料:全面反映近三年学校办学条件和改革发展情况的视频专题片,时间不超过10分钟,宽高比16:9,格式MP4,分辨率为720P,大小不超过500MB。

4.《项目申报书》:按照规范格式编制并盖章,提交15份。

5.《项目建设规划方案》:按照规范格式编制并盖章,提交15份。

6.其它有效佐证材料册:按照学校管理、基础条件、校企合作、教育教学、办学效益等五个方面20项遴选条件顺序整理核心佐证材料成册,侧重关键数据、统计表、图片,不超过100页。

7.申报承诺书:各申报项目学校提供一份申报承诺书,主要是对申报材料中提供的数据的真实性及严格遵守项目评审纪律等方面作出承诺(学校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1份)。

其中1、2、3、4、5项提供电子版,以项目申报学校名称命名文件夹;1、4、5、6、7项须提供纸质版。请各地州市教育局及相关学校高度重视,及时完善和规范材料,并将上述材料于4月18日之前提交省教育厅职成处,过期不候。同时,在评选期间保障学校网站运行正常。

六、经费支持

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市县财政、项目学校和合作企业多方筹措。省级财政根据项目规模,拟每所学校支持500-800万元,主要以以奖代补方式,逐年度对项目建设任务进行考核,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核拨当年奖励资金。

联系人:孙祥宁  联系电话:0931-8885299

邮  箱: 290144044@qq.com

 

                          甘肃省教育厅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