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工贸字〔2019〕43号
各处室:
按照上级档案部门工作安排,年度整档工作现已开始。为了配合市档案局工作,根据《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关于规范学校档案资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酒工贸字〔2017〕39号)的要求,现处室档案整理时限于3月底已到,但各处室未申请查验或上交,结合学校实际,对档案收集、查验、移交工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除学籍档案、培训中心档案、服务中心档案、校团委档案独立专管外,其余各处室涉及的档案按期移交学校档案室保管或经档案室人员验收签字后归处室存管。
二、归档内容。以《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关于规范学校档案资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为准。
三、归档要求
1.相关处室要求交到档案室的档案要标明材料类型并上附目录(党群类、行政类、会计类档案参加市档案局统一整档),由学校档案室统一整理装盒保存,档案室出具查收清单。
2. 独立专管的学籍档案、培训中心档案、服务中心档案、校团委档案由学校档案室查验后,出具查收清单。
3.各处室提交的电子照片要标明拍摄时间、地点、活动内容等,有领导视察、调研时注明人物在图片中的位置、姓名、职务等,要挑选有代表性的打包上交。
4.为规范、存放方便,各处室、部门对于需要装订保存的资料,由处室整理内容、目录、封面样式后,用长尾夹夹住后交档案室,档案室统一装订,需要返回的,可领回存放。如安全工作手册、学生手册、食堂管理制度、助学资料、毕业生资料、工作计划总结、考核资料、财务资料、学生实习就业资料、专项活动等。部门在整理资料中,除原始的纸质资料外,电子版需按学校下发的排版要求排版成文。
5.各处室、部门须配合校档案室做好档案材料的归集工作,所有档案材料在4月20日前完成归档任务(参加市档案局整档的档案在此期间归整完毕)。
附件:酒泉工贸中专部门归档资料备案表
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
2018年4月11日